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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赣州市书法家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7 08:49:09  来源: 赣州市档案馆 浏览量:

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专业机构,是社会各方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馆藏资源,赣州市档案馆依据新修订的《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馆名人档案管理办法》,与赣州市书法家协会合作,面向全市征集评选优秀书法家及作品,开展为赣州籍知名书法家入馆建档工作。

一、关于作品征集

(一)面向赣州籍知名书法家(一般要求具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在赣州工作或生活过),征集代表本人水平的优秀书法作品一幅,规格不限,内容积极向上,创作时间不限。投稿需填写《书法作品征集登记表》与作品一起提交(已故书法家可由其家属或亲朋代为申报提交)。征集时间: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收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18号,刘小明收,手机13803581298。赣州市档案馆咨询电话8391640,肖赣军。

(二)赣州市档案馆对本次征集入馆的每位作者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赣州市档案馆《收藏证书》。

(三)评审专家组将从征集到的书法作品中,评选出10位馆藏书法家,市档案馆将其作品及个人资料收入市档案馆“名人档案库”,由市档案馆作永久收藏。

(四)档案馆征集入馆的书法作品归国家档案馆所有,市档案馆将其入录国家档案馆平台供公众查阅。在适当时机公开展出,并编辑出版专业画册。

二、关于评审工作

本次入选作品的档案鉴定评审工作,将邀请省、市专家,组成鉴定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书法作品进行评审。选出10位书法家入馆建档。入馆建档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在书法理论、创作、教育、活动等方面具有影响;

(三)为推动赣州书法事业做出过贡献,在赣州书法界享有威望;

(四)本人或家属同意入馆建档、公益展出、出版画册等。

三、关于入馆建档工作

建档对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一)反映书法家不同风格、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和永久保存价值的书法作品;

(二)与作品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作品说明、出版的书籍、图册、有关评论文章等;

(三)与书法家个人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和荣誉、书信、奖杯、证书、照片、印章等;

    (四)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