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年06月,随着行政区改变,改称赣州专区档案馆。
1971 年03月,改为赣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档案馆。
1978 年08月,改称赣州地区档案馆。
1980 年12月,成立赣州地区档案处,实行处、馆合署办公。
1983 年10月,撤销赣州地区档案处,保留赣州地区档案馆。
1984 年11月,恢复赣州地区档案处,仍实行处、馆合署办公。
1988 年03月,赣州地区档案处更名为赣州地区档案局,列入行署编制系列,属正县级行政管理机构,下设档案馆(正科级)、档案科技服务中心。
1999 年07月,赣州地区档案局更名为赣州市档案局。
2003 年01月,明确赣州市档案局为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2008 年06月,赣州市档案局与赣州市档案馆合并,实行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仍为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2019 年01月,赣州市档案局(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赣州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赣州市档案馆作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