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大余县档案馆举行档案捐赠仪式,接收热心人士谢宝龙捐赠的3件解放初期文书档案。这3件档案分别是:1954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谢传树同志为西华山矿区人民政府经济保征法庭庭长《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通知书》(签章人为时任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席邵式平)、大余县人民政府首任县长胡献然任命谢传树同志为大余县人民法院调查员的《大余县人民政府服务证明书》(1951年7月20日)、谢传树同志《江西省立大余联合中学毕业证书》(1950年1月)。这3件档案资料由捐赠人的祖父谢传树精心收藏多年并留传下来,对研究解放初期大余经济、司法、教育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余县档案馆加大力度,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期面向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让珍贵档案得到更好的保护与管理,共同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让档案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