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档案是中国共产党诞生、成长、奋斗光辉历程的真实见证,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赣州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拥有丰富的红色档案资源。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赣州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征集红色档案。
一、征集内容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重点涵盖该时期在赣州所形成的或涉及赣州的,以及保存在赣州的与中国共产党历史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社会活动中形成涉及赣州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赣州或涉及赣州的重要人物、典型人物形成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与以上 1—3项历史记录有关的文献资料、手稿、出版物、实物等,以及在开展红色档案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数字化成果、档案目录、数据信息、研究成果等。
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档案资源。
二、征集方式
通过捐赠、复制原件、代存(托管)、数据备份(档案备份)等方式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对红色档案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红色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来源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红色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市档案馆对征集入馆的红色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四、联系方式
市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罗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7-8991625
联系地址:赣州市政中心北区南楼0512室
赣州市档案馆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