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进一步收集散存在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弘扬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英勇斗争、舍生取义、不屈不挠的精神,赣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抗战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至1945年抗战胜利,与抗日战争相关、能够反映赣州抗战史实的档案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等抗日武装力量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斗争,在赣南建立的党的地方组织,赣州军民、国际组织、国际友人参与、支援抗日战争,以及日军侵华情况的文字、照片、实物、声像、亲历者口述、报刊、出版物等档案资料。
1.文字资料:反映赣州抗战活动的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文件决议、指示批示、会议记录、讲话稿、文献著作、图书报刊、典章法规、各种票据等。
2.实物资料:反映赣州抗战有关的军服、徽章、旗帜、印章、证件证书、题字题词、地图牌匾、战斗装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等。
3.图片资料:反映赣州抗战事件、人物、场景的照片、印刷图片等,需为原始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尽可能包含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拍摄背景、摄影者等信息。
4.音像资料:反映赣州抗战相关的录音、录像,以及对抗战亲历、亲见、亲闻者采集的口述史料音视频。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要求
征集的档案资料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其涉及的主要人物、时间、地点、事件等,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知识产权无争议。
四、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经过鉴定筛选后入馆收藏,向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馆藏证书。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将适时在我馆展览中展出。
2.寄存管理。单位或个人所持有的重要史料,可寄存在赣州市档案馆(国家综合档案馆),市档案馆将无偿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
3.原件复制。对部分不方便捐献的物件史料,可提供原型供制作复制品或扫描、复印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香慧、李春媚
联系电话:0797-8991625
电子邮箱:jxgzsda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捐赠抗战档案资料”)
联系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南楼0512室(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