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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09 20:07:30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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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档案局(馆)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5〕22号)规定,赣州市档案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指导各县(市、区)档案业务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负责档案宣传、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三)负责全市档案馆网点建设布局的指导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市属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接收和收集范围。
(四)负责指导市直单位档案业务工作,接收、统一管理市直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档案史料的展览、陈列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调查、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各门类、各载体的档案资料;负责指导全市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六)组织开展档案技术和理论研究,制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业务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档案局(赣州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22号),赣州市档案局(馆)内设4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联系电话、传真:0797—8391621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内部各部门工作;负责局(馆)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机关秘书、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综治、信访、老干部、内部安全保卫、经费与车辆管理、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系统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赣州档案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承担机关党支部及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   联系电话:0797—8391625
负责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市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拟定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章;负责对散存社会珍贵档案资料和名人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负责科研课题的协作公关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应用工作,档案科技业务咨询和组织科技交流活动;负责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馆(库)建设设计审查工作。
(三)保管利用科(赣州市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电话:0797-8391623、8391624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及市直有关单位到期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接待;负责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各类检索工具,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开放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史料编纂和研究并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史料;组织承办综合馆藏档案、社会档案和现行文件资料的展览;负责指导全市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参与全市编修史志工作;负责电视视频资料录制、摄录像及编辑刻录工作。
(四)法规科(信息技术科) 联系电话:0797—8391640
负责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其他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市档案局(馆)网络、数据库、操作平台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市直单位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接收、存储工作;负责档案保护和复制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著录标引、复制、数字化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档案局(馆)是赣州市档案局与赣州市档案馆合并,实行局、馆合一管理体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部门编制数18人,其中:参公编制18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包括参公人员17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档案局(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7%,主要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减少,用于因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0%;上年结转(结余)102.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06%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档案局(馆)支出预算总额为3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7%,主要是专项资金因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结算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部门支出3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7%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4.55%。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9.53%,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2.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1.46%;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9.53%;商品和服务支出8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2.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3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档案局(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4.5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0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1.46%;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赣州市档案局(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47万元,比2017年增长12.20%,主要原因业务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赣州市档案局(馆)政府采购总额4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赣州市档案局(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需求同上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赣州市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底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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